发布时间:2026-09-24 15:04:59
关于徐州国源金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
能源EPC总承包项目公开选取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选取概况
1.项目名称:徐州国源金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能源EPC总承包项目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背景:我司拟实施徐州国源金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能源EPC总承包项目。其中,光伏系统:直流侧装机9.5992MWp,交流侧8MW,采用710Wp以上系列高效单晶硅组件,固定倾角安装;储能系统:用户侧3MW/6MWh磷酸铁锂液冷储能系统;并网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接入35kV吴庄变6kV母线。
现公开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综合能源EPC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
3.服务期限: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综合能源EPC项目全部招标工作结束、全套招标档案完整移交选取人为止(包含异议处理、资料归档移交)。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中选代理机构负责本综合能源EPC项目全过程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协助拟定招标方案,落实招标内控流程,完成招标相关备案工作;
2.编制、校核、修订全套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按选取人意见完成修改、补遗;
3.在法定平台发布招标/邀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标前答疑、踏勘答疑,编制答疑补遗文件;
4.组织开标、评标会务,落实评标委员会组建,完整记录开评标全过程;
5.编制评标结果公示、发布成交/中标公告,出具中标通知书;
6.接收、答复投标人异议,配合选取人处理投诉;
7.收集、整理、装订全套招标档案资料,按照国企档案管理规范完整移交选取人归档;
8.提供招投标法规政策咨询,配合选取人完成审计、巡察相关资料调取;
9.完成与本项目招标相关其他配套工作。
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参选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能力,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招标代理机构登记;
3.信用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3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招投标违法违规处罚记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开评标场地、电子化招投标软硬件条件,可以满足本项目开评标现场工作需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转包、分包本次代理服务;
6.建立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对选取人项目投资、技术方案、商务资料、招投标内部信息严格保密。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的含税全费用报价,包含人工、会务费、公告平台使用费、文件编制装订、差旅、税费、异议处置、档案整理移交等全部费用,无隐形收费;
2.报价方式:可按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报费率优惠下浮比例,或报本项目固定含税总价;
3.发票:中选后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选取人不承担参选机构报价外任何其他费用。
五、参选文件递交要求
1.参选文件主要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
(3)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资料。
2.参选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3.递交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徐州国源金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联系人:厉浩 联系电话:18252185566。
六、评审办法
选取人组建内部评审小组,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
评审完成后,对拟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选通知。
七、其他说明
1.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本次参选全部费用,无论中选与否,选取人不给予任何参选补偿;
2.中选机构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3.本项目全部招标成果文件知识产权归徐州国源金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有,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泄露、对外使用;
4.如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造成选取人损失,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异议受理
如对本公告及选取工作存在异议,请在参选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选取人:徐州国源金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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